广东检方去年发放司法救助金1600余万元 居全国首位
中新网广州1月23日电 (索有为 韦磊 王磊)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检方2017年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7件757人,发放救助金1613.9万元,分别是2016年的2.6倍、3.1倍和4.8倍,救助金额居全国第一。
广东检方当天发布十大“2017年度最温暖人心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据通报,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古洁办理的姚某光等人申请救助案,是全国首例省级院副检察长直接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该案是广东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在办理黎某挥故意杀人案的过程中发现的,该案导致三死两伤,其中涉及两名未成年人,四个家庭因此陷入绝望和困顿。袁古洁深入德庆县的被害人家中走访,了解他们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在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后,检方决定分别为救助申请人姚某光、廖某志、黎某权、姚某初发放了救助款13.8万元、10.8万元、8.4万元、3万元,以帮助他们及其近亲属得以继续医疗救治。同时,检方还会同广东省委政法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肇庆市检察院和德庆县党政机关负责人召开司法救助座谈会,协调当地党政部门为被害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
发放司法救助金 检方供图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知晓度不高,有的当事人不懂得提出救助申请的问题,广东检方主动作为,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获得司法救助。潮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洪父等人申请救助案,洪父的儿子被抢劫杀害,留下年龄尚幼的两个女儿,洪父夫妇年事已高、健康欠佳,洪父的儿媳妇需要照顾家庭而没有稳定经济收入,全家生活陷入困境。潮州市院主动告知洪父有申请救助的权利,检察官到洪父所在地村委核实相关情况并走访申请人,最终决定给予其救助14万元。
司法救助现场调研座谈会 检方供图广东检方根据被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与被害人有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人数、医疗需求以及其他家庭困难情况,规定了更为细化的困难等级评估救助标准,此为全国首创,有效减少“同案不同救”的情况发生。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对被救助人人均救助2.1万元,远高于全国人均的1.1万元,更为有效地缓解了被救助人的生活困难。
广东检方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对于因受犯罪侵害留下心灵创伤的被救助人,邀请专业机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恢复心理健康。据悉,深圳市检察院与武汉大学(深圳)心理健康管理研究中心合作,专门对遭性侵害儿童及其父母开展心理救助,目前已经有4名儿童及家长正在接受该中心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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