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 国务院教督办通报查处情况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几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近期,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出现针对初、高中在校生开展全日制培训,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化学实验导致学生烧伤,课堂播放电视剧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影响十分恶劣。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强化警示作用,有关情况具体通报如下:
违规培训查处情况
(一)山西省太原市“益学领军”“益学教育”“常量教育”“名塾教育”“名塾教育未铭培训点”5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针对初、高中在校生进行全日制教育培训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个别学校出现空挂学籍、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的问题。当地教育部门立即严肃查处,责令“益学领军”“益学教育”停业整改;责令“名塾教育”停止培训、退生退费;取缔了“常量教育”“名塾教育未铭培训点。对空挂学籍的学校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负责人;对在培训机构兼职的教师给予警告处分、通报批评、扣除当年全部奖励性绩效、认定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山西省教育厅已将上述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对空挂学籍、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任教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二)浙江省绍兴市一培训机构发生一起6名学生烧伤事件。“柯岩少儿培训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招生,工作人员在演示化学实验时因操作不当导致爆燃,致使6名学生被烧伤。绍兴市、柯桥区两级教育部门联合街道、公安等部门开展医治、调查等事故应急处置,依法取缔该非法培训机构。
(三)重庆市新东方一名教师在课堂上给学生播放电视剧事件。重庆市新东方沙坪坝校区培训人员,在数学一对一课堂上,播放与培训内容无关的电视剧约30分钟。沙坪坝区教委约谈重庆市新东方主要负责人,责令该机构加强课堂监管和员工管理。重庆市教委在全市范围对重庆新东方的违规培训行为进行通报。
工作要求
针对一些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培训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一、加强日常排查监管。要结合实际对培训机构进行经常性排查抽查,重点排查无证培训、开展全日制培训、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机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肃处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排查和处理情况要及时通报全省(区、市),以儆效尤。
二、严格学生学籍管理。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入学、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严查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坚决防止办理虚假休学手续实际在外借读或参加全日制违规培训。
三、强化社会共同监督。要管好用好“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录入更新培训机构信息,公布黑白名单,方便群众选择合规机构和投诉机构违规培训行为。要关心群众诉求,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对违规培训的投诉,协调有关各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校外培训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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